出了!山东事业单位公告发布!招522人!10.1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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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备考群 获取职位表、岗位信息 今日山东招聘 ➤ 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59人
➤ 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 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人
➤ 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20人
➤ 2026年德州禹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30人
➤ 济宁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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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
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属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时限要求 1.学历、学位、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均须于9月9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2026年9月30日前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录用期间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提交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 (七)不得报考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满*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地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zibo.gov.cn/)、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二)报名、初审、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7日16: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不要重复报名。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上传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9月16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和身份证,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9月15日16:00前)拍摄证明原件与身份证原件放在一起的电子照片,命名为“合同制招聘申请免费认定+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wjwzzrsk@zb.shandong.cn,并拨打0533-2773235确认邮件收到情况。*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在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进行核减、取消。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统一进行退费。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具体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关科目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共分12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E-医学影像学,F-康复医学,J-药学,K-中药学,M-护理学,N-医学影像技术,O-医学检验技术,P-康复医学技术,Q-中西医结合学, R-综合。 笔试*低合格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达到*低合格线人员,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 1:3 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合同制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报考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具体负责。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弃权;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开展专业知识测评;面试*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医院将录用人员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6年9月9日。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33-2773235 技术咨询电话: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533-275797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33-2772587 附件1: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无业承诺书(式样).docx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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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
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德州市天衢新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高铁站2公里。学校占地面积527.41亩,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基础建设投资11.96亿元,规划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0000人。学校以智能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工科类专业为引领,紧密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布局,首批开设智能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数据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数字媒体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得应聘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www.dzznxy.cn/)(以下简称学校网站)、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hrss.d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 — 9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9月14日11:00 — 9月1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dzznxy.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9月18日16:00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材料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9月14日11:00 — 9月19日11:00 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岗位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尽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因未及时查看初审结果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9月14日11:00-9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50元。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允许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因招聘岗位取消,缴费后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dzznxy.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现场资格复审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第10条),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时间、要求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学校将根据招聘工作总体进度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考察报告。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学校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虽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通知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简章由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534-6011619 0534-6011678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电子邮箱:dzzzrsc@126.com 地址:德州天衢新区崇德八大道5666号 附件1: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德州智能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相关证明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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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签订过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且未完成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不得应聘。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初级专技、中级专技、高级专技岗位。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zibo.gov.cn/)、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9月17日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9月16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使用扫码的方式进行。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9月15日16:00前)将*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在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岗位取消情况将在缴费截止后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应聘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0月8日-10月1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科目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共分5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不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评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33-277323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533-275797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33-2772587 附件1: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26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应聘须知.docx 附件3:无业承诺书(式样).docx 附件4: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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