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 |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09/09
2026年德州禹城市
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持续推进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公平公正开展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6年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10.困难家庭和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2020元/月(包含个人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岗位所在镇街登记报名(具体可拨打咨询电话),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应负责清退: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 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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