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151人!事业单位!带编制!国企!专科起报!不限户籍!

1、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21人
2、鄂伦春自治旗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8人
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5人
1、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72人
2、兴安盟直属学校招募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教师的通告40人
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5人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
招聘简章

为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与社会责任,我院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工作。本次招聘立足搭建优质实践锻炼载体,助力青年拓展就业实践路径,坚持储备人才与能力培养并重,兼顾医院业务服务提质与助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范围
(一)招聘计划
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2026级毕业生);
2、年龄在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入职前需办理失业证);
以上两个条件符合一条即可。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7、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障其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曾在企、事业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的;
9、未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20日
报名材料:
1、《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报名花名册》(附件3);
3、佐证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近期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社保未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deyrsb@163.com。
(二)资格审核:2026年8月21日、22日
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佐证材料电子版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时间根据面试结果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南路59号)门诊楼五楼503室。
审核材料:
1、本人签字的纸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社保未缴纳凭证)。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候考区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南路59号)门诊五楼综合会议室;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6分钟,满分为100分,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7、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8、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9、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并在医院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二)体检
1、体检在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网址https://www.nye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自签订见习协议起计算见习期限,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如中途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人力资源部。
六、待遇和保障
见习岗位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2380元/月,部分临床、医技科室可结合工作量及个人实习表现适当浮动。见习期间,单位将统一为见习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职工餐补助,并享受其他相关职工福利。见习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如遇时间调整、流程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医院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
(网址https://www.nyefy.com/)发布,请予关注;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录用见习人员和在就业见习期间不能胜任见习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471-2576588 15247128105 马老师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下半年青年就业见习岗报名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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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
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
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6-2027学年鄂伦春自治旗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
银龄讲学计划面向自治区内外招募退休优秀教师, 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8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服务学校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自愿报名
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到旗教体局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银龄教师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休文件或退休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6.体检报告原件一份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8月20日
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14室
(二)资格审核
成立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受援学校负责人、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组成的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综合评估
1.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考察评估对象仪表仪态、板书演示、教学内容设计、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综合评估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即统一组织评估对象讲一节微型课,授课时间为20分钟。
3.综合评估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综合评估成绩设60分(含60分)的合格线,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的,按综合评估成绩排名和该岗位计划招募人数,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对于等额以外并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申请人,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为1:1的,综合评估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综合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6—2027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服务学校与招募人员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六)上岗任教
9月1日,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各学校负责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一学年4万元(一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盟市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一学年2万元,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各承担一学年1万元。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进行二次招募,一次招募剩余的补助资金,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费补助发放。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讲学期间违反教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56229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5228
七、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鄂伦春自治旗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领导专班议定,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鄂伦春自治旗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岗位表
2.鄂伦春自治旗银龄教师讲学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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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所属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
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基金监测和综合保障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比选调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比选5人,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自治区本级或盟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能够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四个特别”重要要求,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日。
4.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较强的文字功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
6.新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执行,*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9.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方式
1.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
2.竞争性比选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
3.本次竞争性比选在资格复审、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岗位试用期内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上午9:00至2026年8月28日下午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www.nmrcks.ne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比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3.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比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比选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mgydjyjszx@163.com),不接受传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6年9月1日9:00至17:00登录报名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低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采用主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
3.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笔试于9月上旬举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第三天,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比选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四)面试
1.面试于9月中旬进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比选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分数合格线。
3.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拟比选人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超过2人的岗位按1.5: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环节考生放弃的递补1次。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比选资格。
3.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按1∶1比例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无合适人选则不录取,取消该计划。
(七)公示和岗位考察
1.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岗位考察3个月。
(八)办理调动
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入人员聘用
综合考虑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岗位和政策咨询电话
0471-6906010
(二)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4008828026
(三)监督举报电话
0471-660627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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