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383人!事业单位!国企!正式编制!六险二金!正在报名!

1、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72人
2、兴安盟直属学校招募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教师的通告40人
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5人
1、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部分单位社会招聘 233人

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子公司
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8家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9人;
(二)呼和浩特第三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6人;
(三)呼和浩特第四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10人;
(四)呼和浩特第五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20人;
(五)萨拉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4人;
(六)巴彦淖尔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15人;
(七)保安沼农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4人;
(八)通辽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招聘4人。
详见《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及心理疾病,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资格条件,具体信息见附件《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招聘岗位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大专、本科、研究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曾有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原单位依法开除的人员;
10.本人有纹身及其他体表穿孔装饰等不符合本岗位职业形象的;
11.其他经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 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2日09:00—2026年8月18日24: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7:00。
3.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考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120元,即视为完成报名。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8月23日9:00-10:30,
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1日9:00-8月23日9:00。
(四)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及是否进体检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一)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具备递补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履行聘用手续,自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
(四)若在一年内所招聘岗位出现空岗情况的,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用工管理及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国资发[2021]5号),凡按照要求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8月20日17:00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五)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51869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附件:《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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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直属学校招募
2026-2027学年
银龄讲学教师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盟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兴署发〔2024〕9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盟直属学校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2027学年,盟直属学校计划招募40名银龄讲学教师,具体岗位分布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盟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为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自愿到受援学校支教。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作风扎实,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参与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培养带动青年教师成长。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高校退休教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原则应是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带头人、优秀教师等。
三、工作职责
按照“岗位需求、人岗适宜”的原则,招募到的银龄讲学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参与制定教学计划、课程改革等工作,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形式,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四、岗位管理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身体状况良好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讲学。受援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盟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或履约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督促受援学校予以解除协议。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五、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从盟直属学校实际需求出发,招募优秀退休教师。
(二)招募程序
1.公布岗位需求。招募通告通过兴安盟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报名。报名由招募学校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于8月14日—8月18日到所报学校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名时需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带头人、优秀教师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6个月内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由各招募学校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考察环节教师名单后,报盟教育局复审。
4.考察。由各招募学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进行考察,考察可结合实际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招募教师名单。
5.公示。各学校拟招募教师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在兴安盟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招募学校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一学年4万元(一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讲学期间违反教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盟直属学校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教师计划表.docx
附件2:2026-2027年兴安盟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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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护理人员
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护理岗位5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职业素养:热爱护理工作,思想素质与道德操守良好,遵纪守法,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强,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2.工作能力: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可胜任夜班工作。
3.服务态度:关心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善于听取意见。
4.个人形象:口齿清晰,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学历资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能提供成绩证明;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6.优先条件: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7.特殊要求:已在其他医院应聘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该医院同意报名的相关证明。
8.不得应聘情形:
(1)曾有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因医疗事故、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或其他事件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
四、用工形式
编外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待遇
1.工资待遇以学历为基准,按月计薪。应聘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给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3.录用一年后依据《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聘任制护理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根据职称、学历及在院工作年限进行工资调整。(具体标准以职代会通过文件为准)
六、工资支付方式
实行单位自主保障的薪酬体系,自筹资金全额承担。
七、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各1份提交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报名时现场填写《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拟聘护士个人简历信息表》。
(二)咨询联系
崔主任:18147066482
八、报名截止日期
招满即止
九、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证件等资料进行审核。
2.笔试:主要考核基础护理知识。
3.操作考核:密闭式静脉输液(以第七版基础护理学为准)
4.面试:统一组织面试。
5.体检:考核通过者,需提交体检合格证明。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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