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406人!内蒙能源!事业单位!专科起报!六险二金!不限户籍!正在报名!

1、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部分单位社会招聘 233人
2、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30人
3、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 3人
1、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项目储备入库人员公告 75人
2、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2026年公开招聘行政楼后勤工作人员 55人
3、镶黄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10人

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部分单位
社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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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5月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74亿元。作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环保产业、新基建产业、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等业务。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达379.84亿元,年营业收入21.81亿元,目前拥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一级、全国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一级、中国环境工程综合治理服务一级等资质。集团公司内设9个职能部门,下设23家二级子公司,38家三级子公司,共有员工69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51人。自成立以来,集团公司着力发挥城市建设投资主体作用,主要实施了康巴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乌兰木伦景观河、市本级公租房、乌兰木伦河一至五号桥、机场高速公路、第十届全国民运会运动员村、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先后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工程质量奖、中国第十五届钢结构金奖、自治区“广厦奖”、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鄂尔多斯……届市长质量奖等荣誉。当前,集团公司正积极拓展生态环保、循环经济、新基建等新兴业务领域,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区域的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为持续加强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或受竞业禁止限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二、招聘企业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30人,其中面向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15人,面向高校毕业生15人(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或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国有企业招聘中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所属招聘企业简介详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及人数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2026年8月2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在线投递”方式,应聘人员进入集团公司官网
(http://www.ordosct.cn/)在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须与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学校、院系、专业、证明人)及工作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单位、岗位、证明人),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并注明“待业”。填写时注意时间连贯,不得断开或空缺,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上传默认不具备相应经历。提供佐证材料如下(文件格式、大小要求以报名系统上传页面提示为准):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证件彩照;
(2)各高等教育阶段(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扫描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须同步提交对应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报名岗位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若已通过考核或评审但未领证,提交官方成绩单或公示文件作为凭证;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①劳动合同;②社保缴纳证明;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其中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及年限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原单位公章并由3名原单位同事签字盖手印、附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5)在报名网站下载附件3《诚信承诺书》及附件4《应回避亲属关系在市城投集团及所属企业任职情况报告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要求进行上传;
(6)失信被执行情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7)可佐证报名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现行专业目录或不在岗位要求的专业大类范围内,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以便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修改,未通过审核退回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6.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相关操作,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2026年8月26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至少要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情况在集团公司官网另行公告。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须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至2026年8月31日上午9: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集团公司官网。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实施,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清单等内容在集团公司官网另行通知。现场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核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集团公司官网。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及岗位胜任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设*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且超出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后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集团公司官网公布。
2.体检。应聘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环节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所需材料,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市国资委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存在问题影响录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事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递补程序
在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若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等情形的,由集团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岗位仅限递补一次,递补人选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管理
(一)录用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体系确定薪酬福利待遇,公司为录用人员缴纳“六险二金”。
(二)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录用人员合同期内,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相关政策的,可享受对应人才政策补贴。
五、其他事宜
(一)招考录用工作期间,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各环节信息,将在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ordosct.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电话通畅,如因未及时关注、联系方式有误或无法接通电话导致未能接收通知,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次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招聘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警惕虚假信息。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及应回避亲属关系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所有应聘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无论录用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477—8398303;0477-8383987
附件1: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招聘企业简介.docx
附件2: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应回避亲属关系在市城投集团及所属企业任职情况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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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第二批引进人才3名。岗位需求条件详见《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所取得时间为报名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截止2026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6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与《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下载并填写《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同一部门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扫描件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附件3、4);2026年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本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
(6)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人员或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2.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
5.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3次(含3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0-8777386(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470-8217452(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电话:
0470-8777272、0470-8777431(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其他
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呼伦贝尔市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将在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
(3)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6)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附件1:2026年呼伦贝尔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4.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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